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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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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15-2016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决定

发布日期:2016/12/08 阅读量:2929

2015-2016学年,全院师生在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吉利集团的正确领导下,学生处、各系部、各班级在学院“好心态、好习惯、好技能”的办学理念的引领下,秉承“一切为了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”的办学宗旨,全院同学勤奋学习,积极实践,立志成才,形成了争先创优、不甘落后的的良好氛围,学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。在一年的学习和工作中,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。

为树立榜样,表彰先进,引导广大学生奋发学习,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根据《学生手册》第二十四章《先进班级评选办法》、二十五章《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办法》、二十七章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、二十八章《优秀团员评选办法》及《关于评选2016年秋季书福奖学金等奖项的通知》(湘吉院字〔201651号)文件精神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经学生本人申请(班级申请)、班级或团学社评议(年级组评审)、学生处审核、学院评定等环节,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、技能水平、社会实践,学院决定授予15汽制1“先进班级”荣誉称号;授予15汽检4“五四红旗团组织”荣誉称号;授予肖震宇等39名同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;授予王崇亮等21名同学“优秀团员”荣誉称号。现予以通报表彰。
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,戒骄戒躁,再创佳绩,争取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绩。希望全院同学以获奖同学为榜样,勤奋学习,拼搏进取,早日成才。


2015-2016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获奖名单

1.先进班级:15汽制1

2.五四红旗团组织:15汽检4

3.优秀学生干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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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优秀团员

 

 

学生处

2016年121